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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8月1日起实施,银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将统一

上海证券报报道,在征求意见结束8个月后,《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日前正式出炉,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统一规范银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旨在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保险业市场秩序。

《办法》也是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中的一项。其出炉的背景是:为适应银行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肃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办法》共10章104条,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全流程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时全文共计9章99条。对比发现,《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责任”这一章节。主要内容有: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种类和幅度等严重违反行政处罚工作纪律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等。

《办法》所指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业务)许可证;取消(撤销)任职资格;限制保险业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业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撤销外国银行代表处、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要求撤换外国银行首席代表、责令撤换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者禁止进入保险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办法》要求,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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