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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经典案例

1、以平行进口车为诱饵获取不义之财

滨海新区公安局打掉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核心提示:买车族购买平行进口车,就是因为价格便宜,然而却有人以此为诱饵,通过一番“细致周到”的热情服务后,诱导被害人签订暗含陷阱的合同,用非法手段换来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被害人哑巴吃黄连,不得不“多掏腰包”。滨海新区公安局彻底打掉了这一以销售平行进口车为由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案件回放:2018年3月,滨海新区公安局接到报案,一名外地男子王某反映其在购买平行进口车时被坑了。原来,王某在网上看到天津某汽车公司销售平行进口车,一辆丰田普拉多只卖37万元,这远远低于市场价。虽然怀疑过价格有诈,但想到平行进口车就是有价格优势,王某便打消了顾虑。在和销售方约定了看车时间后,王某来到天津,经过一番考察,再加上销售人员热情的服务态度,其不假思索就签下了购车合同,并缴纳了10万元定金。但在提车的路上,销售人员仿佛变了一个人,称还需要缴纳车价的20%作为关税费,若是不交钱,定金不退,车也不能提。王某以考虑考虑、和家人商量为由,摆脱了几名彪悍男子的监视,随即报案。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对该涉案平行进口汽车销售公司进行了缜密调查。经查,该团伙于2017年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成立公司,主要经营人为姜某某、车某某。且该汽车销售公司并未获得进口平行进口车资质。随后,办案民警在以购车人的身份了解该售车店坑人伎俩后,又根据报案人转账凭证顺藤摸瓜,掌握了收款人的信息,据此获取了与其相关的账务往来信息。经核实,原来有很多人都有相似被坑的经历。在做了大量工作后,200余名被害人中最终敢于站出来配合警方取证工作的只有100人。他们之所以不敢指证犯罪嫌疑人,一是觉得自己是外地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怕遭到报复,因为他们忘不了当初买车时被人恐吓、威胁所带来的恐惧。这也恰恰助长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短短一年的时间,以姜某某、车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敛财400余万元。

当办案民警还在收集证据阶段时,该售车店老板也知道了天津正在整治进口平行车乱象的消息,不敢再实施诈骗,准备撤店。于是,专案组于2018623日对该案主要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共抓获涉案人员28名。经审讯,其中22名涉案人员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民警提示:市民在购买平行进口车时,一定要看销售商是否有资质;在签订合同时,不要图省事,不要轻信“销售员”所说的话,一定要认真看清楚合同内的每一项条款,不给不法分子留可乘之机;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2、专门“杀熟” 威胁恐吓

滨海新区公安局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核心提示:“套路贷”的“借款”是黑恶分子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务之实。“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危害结果不仅使受害人长期处于借债还债的困境,也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为全面打造无黑城区,滨海新区公安局红旗路派出所通过深挖警情线索,打掉了一个在滨海新区大港专门“杀熟”、威胁恐吓被害人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团伙。

案件回放:2017年下半年,市民孟某的一个朋友找到其称,如果孟某帮他找“借贷公司”借10万块钱,他可以给孟某数千元的好处费,还钱的事情也不需要孟某操心。于是,孟某按照这个朋友的“安排”,“借”了10万块钱、打了欠条,这10万块钱只是在孟某手里“过”了一下就被拿走了。没想到,从此以后孟某和家人就开始不断接到各种各样的“催债”电话,对方甚至还找到了孟某的家,上门威胁恐吓要孟某连本带利还钱。孟某和家人不堪其扰,只好选择报警。

滨海新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结合辖区发案情况,通过运用先进刑事侦查技术,很快锁定了一个以张某为首,以姚某、魏某某为骨干力量,李某某等7人为成员的10人“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专案组通过实地走访查证、获取证人证言等方式固定大量证据,于2018525日将张某等10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查明,这一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团伙主要通过“杀熟”的方式实施套路贷。一般说来,他们选择的作案对象都是自己的朋友、同学等熟人,朋友同学的亲属也都在大港地区生活工作,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心理上也会比较容易受到“欠钱不还”的舆论影响。该团伙中有策划人、联系人、放债人、催债人等“角色”,人员设定时有交叉。他们通过“帮人借钱给好处费”等说辞或者打牌圈钱等方式让被害人“上钩”后,便开始采取打电话、上门喷漆写字、暴力威胁等种种手段进行“催债”。“催债”过程中还要不断利滚利,金额从几万元一直翻到几十万元。有些被害人的家人迫于舆论压力和催债人的威胁,甚至卖掉了房子、取出了公积金帮被害人还债。

这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在大港地区造成了恶劣影响,涉案被害人5名,涉案金额8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审判阶段,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曾经被他们骚扰到无法正常生活的被害人家庭,生活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民警提示:在资金紧张的时候,尽量通过正当的途径借款,银行贷不了可以向朋友借、父母要,谁都有困难的时候,不能因为面子而深陷套路贷之中。还有一点要指出的是,套路贷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当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饭店内寻找目标 专找酒驾者“碰瓷儿” 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滨海落网

核心提示:有的驾驶人在饭店内推杯换盏、酒足饭饱之后,出来还要开车上路,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犯罪团伙的“下手”目标。滨海新区公安局打掉了这一专门找酒驾驾驶人“碰瓷儿”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案件回放:2017年7月,滨海新区公安局板厂路派出所在侦查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一条线索,一伙流窜到本市的外地人每天都聚集在一起,夜间驾驶车辆连续多日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碰撞,进而获取赔偿,整个过程疑点颇多。

滨海新区公安局办案民警针对这伙人员每天的行踪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其具体犯罪手法。该团伙有陈某、王某某、孙某三名固定成员。每天20时至22时之间,他们会在饭店门口蹲守,其中一人先下车进饭店转一圈,看看哪些人在喝酒,并记住其体貌特征。如果其中有人离开时酒后驾车,他们就会开车跟随,然后故意与其车辆发生轻微碰撞,再以不私了就报警的方式威胁驾驶员索要赔偿,酒驾驾驶人往往都会按照这一团伙的要求掏钱了事。

案件调查过程中,由于有的受害人担心其会因为酒驾被追究责任,不愿意配合警方工作。民警通过细致分析研判和广泛走访,获取了大量证据,串并破获了三起案件。2017717日和2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王某某、孙某经预谋,驾驶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跟踪酒后驾驶汽车的受害人,分别窜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永明路开元里路段、胜利街与兴华路交口、港东三道与海景大道交口处,由陈某驾车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手段,“碰瓷儿”敲诈勒索酒后驾驶汽车的姚某、赵某、芦某某,三次作案共获利42000元。获利后三人将赃款分发挥霍。2017816日,陈某、王某某被抓获,2018611日孙某被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某、孙某对以“碰瓷儿”方法多次对酒驾驾驶人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对三人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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